第一卷 统一意大利
第二章 共和制罗马
第十节 圣山
平民派曼里乌斯的独裁官的当选,使平民的情绪平静了下来。对于独裁官的军队招集令平民也给予了很大的支持,他们走下山来,立刻就组成了十个军团。
对外开放的罗马人一但团结作战,想取得胜利也是易如反掌。虽说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会产生严重的分歧,但取得一致后却决不会内战内行外战外行,或是消极殆工。当然这次得战争也毫不例外的取得了胜利。曼里乌斯如期辞去独裁官,并向市民集会提出了今後不得以无力还债为由剥夺罗马市民的人身自由的议案。
可是,曼里乌斯的提案却被市民集会否决了。前面讲过,在罗马财产多的多尽义务,多尽义务的多享受权力,贵族阶层在市民集会中享有绝对多数的票数,在这种制度下贵族可以轻易地左右投票结果。
从法律上讲,平民们知道他们不得不遵守投票结果,但是因自己的正当的权利被否决所激起的愤怒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来得猛烈。他们全体撤离罗马城,上了远离罗马城的圣山。这是公元前495年的事。平民们甚至说如果达不到目的便在圣山一带另立新城。
罗马内部纷争的消息传遍了周围各族,甚至传到了伊托鲁里亚人的耳朵里。这些人什么时候都有可能趁罗马内乱来捞取鱼翁之利。没有平民罗马就不可能有足够的兵源,处于夹缝中的罗马贵族阶层终于向平民低下了头。
公元前494年,圣山一带充满了欢呼声。罗马终于决定为平民阶层设立专门的官职,以维护平民阶层的权力和利益。这官职的名称是保民官(The tribune of the plebs),并且只有平民出身的人才可以担任此职。保民官由选举产生,但不在被贵族控制的市民集会上选,而是在完全由平民组成的平民会上选。保民官名额是两人。
保民官有权否决执政官所做的决定,只要说声“我反对”,执政官的议案便被否决。而且保民官就像当今许多民主国家的国会议员一样拥有人身自由不可侵之权力。他们大概不会像刘少奇那样轻易地就被人揪斗关压软禁。
这个制度的创立从表面上看来,是平民阶层的完全胜利的结果。但实际上是贵族元老院的一个巧妙的对策。
首先,以后执政官元老院与平民有什么冲突时只要与两个保民官交涉就行,而没必要说服广场上的所有人,两者间的难易程度是不言自明的。与无代表的群体交涉的难处,只要看一下6.4天安门事件,便不难理解。
其次,不错,保民官是有否认权,但有在战争时期不能使用的先决条件。这时的罗马每年都有战事,像徵战争的战神亚奴斯神殿的门一直敞开着(注1)。也就是说,保民官的最大权力的否决权实际上没有什么行使机会。
不过保民官的设立仍给罗马带来了暂时的平静和团结。元老院利用这个时期着手修复推翻王制后恶化了的与邻近各族的关系,重建了[拉丁同盟]。
当然也不是说罗马就不用打仗了,就算与邻近各族搞好了关系,但与邻近各族的外围各族的战争还是很多的。不过大体上都是罗马军武功最强,既便不是大获全胜,也多是压倒优势。可是打了胜仗也会有打了胜仗的问题。
罗马每次战胜,并不是将对方的领土完全占领。虽说罗马对战败国没有一个划一的处理方式,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没收败者的一部份土地,其中一半分配给同盟国,剩下的一半作为罗马的公有地。这个公有地被用来租给罗马市民使用。在公有地的租借分配问题上,贵族与平民又展开了新的一轮抗争。
罗马的公有地除了公共牧场外更多的是罗马所征服的荒芜地。罗马鼓励市民对这些荒地进行开垦,并有<农地法>规定垦荒者在持续耕种所开垦的土地期间,有权占有所开垦的土地,这就是无主物优先占有权。
表面上这个法规是很合理的,但实际上拥有众多奴隶和被保护自由平民(克利恩,client)的贵族阶层比一般的平民更容易多开垦多占有,于是两极分化也渐渐加大,对此平民们开始表示不满。而贵族以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为依据,也决不想吐出已经吃到嘴里的肥肉。
在<农地法>上平民与贵族的对立就像罗马体内的癌不断地侵蚀着罗马。而这一难症要等到五百年(!)后凯萨的时代方被根本解决。
极值得人深思的是,不能极早解决这一难题的原因竟然是罗马人的不记旧仇(向前看)和遇事团结对外的美德。看来美德有时还真碍事。
每当听说敌军迫近边境,或是友军战况危急时,罗马人总是丢下自己的不满,拿起武器加入军旅,当然总能打胜仗。与现代中国或当时希腊的内战内行外战外行相反,整个是内战外行外战内行。
更加急人的是,罗马的贵族简直是贵族的典范。要是他们只是享受在先吃苦在后,就像现在的高干一听说要和越南开战,赶紧就要自己的子女转业那样的话,罗马的平民也不会那么卖命。
随便说两个例子,有一贵族(Titus quinctius Cincinnatus)天天在自己的庄园里自得其乐。一次大敌压境,元老院便找到他说,大敌来犯,您老就当一次独裁官去退敌如何。这位也不含乎,绝没中国古代腐儒所推崇的假谦虚,来句老朽无才无德或像许由那样隐居去了什么的,当下二话没说,丢下锄头披上盔甲,带着招来的军队杀往前线了。战果也没得说,也没什么张飞赵云之类的英雄助阵,仅仅15天就将敌军赶了出境。独裁官的任期是半年,可这位并没居功自傲理所当然的做上半年官,而是一回城便将大权还给执政官,脱下战袍回乡下接着种地去了。
还有罗马数一数二的名门贵族发彪斯一族(?,Fabian clan)在保卫罗马的战争中全族共有四千几百口人战死沙场,所剩者妇幼老病而已。
所以罗马的平民和贵族的抗争每到外敌入侵便烟消云散,外敌退出又从头开始,周而复始,在外患不断的情况下,问题总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
不过罗马市民还是在国家大义为重的前提下不断地争取自己所应有的权力的。他们提出的另一要求便是法律的明文化。于是便有了前面讲的三人考察团的事了。在三人考察团去希腊考察的一年里,贵族和平民处于休战状态,可见罗马人对这个考察团的期待有多高了。
一年后,从希腊回来的三人加上另外七人,为制定成文法律成立了<十人委员会>。这个委员会被授予极大的权力,他们有为制定罗马第一部明文法律可不受任何干扰地自由行动的权力。这简直就橡是一群任期无限制的执政官。但更要命的是<十人委员会>的主导权不是掌握在从希腊回来的三人考察团的手里,而是掌握在自始至终都是强硬保守派的阿匹乌斯(Appius,见2-9节)的手中。
公元前449年,罗马的第一部明文法律不是铸在鼎上,而是刻在铜板上,被公开在罗马大广场上。这部被称为<十二铜表法>的法律不但使平民而且也使同情平民的贵族们目瞪口呆。
十二条法律中毫无新意,大概罗马人都在想:你丫的都到希腊干嘛去了?
要说财产多的多出力多出兵役多享受权力这一点,罗马早在王制初期便有了,哪用去雅典学他们的<梭伦改革>?
雅典是商业国家,土地财产不是财产的主要部分,而罗马还是农业国,说起财产那主要就是土地。以动产多少作为市民的义务和权力的依据也太不合罗马国情了。而且市民们并不是要求用动产代替不动产来衡量义务和权力,而是要求合理分配不动产,对此<十二铜表法>却只字不提。
最令平民关心的是当自己无法准时尝还债务时人身自由的丧失问题,对此<十二铜表法>竟然将恶习只作小小修改使之合法化了:
借债人无法准时尝还债务时,被处60天拘留。60天后如仍无法尝还,将被当成奴隶出卖,或为债权人做与其债务相当的无尝工作。借债人在服兵役期间不受此条限制。
另外,<十二铜表法>还明文禁止平民与贵族的通婚。
<十二铜表法>从公布之日起便深受非难,而平民阶层也重新采用对抗的态度。效果是显见的。阿匹乌斯所带领的罗马军无人效力,连战连败。不过罗马人从不将败仗的原因归于指挥官一人,所以阿匹乌斯也不会不成功就去成了仁。对阿匹乌斯的不满不是因他的败仗,而是因他个人的品行而暴发。
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阿匹乌斯也在爱恋着一个漂亮的女孩,这女孩是罗马一显赫贵族之后,其父亲曾任执政官,但小姑娘自己是平民阶层。依<十二铜表法>平民与贵族是不能结婚的。
既不结婚又要将小姑娘搞到手,留给阿匹乌斯的只有两条路:或让小姑娘做自己的情妇或让她成为自己的奴隶。第一条被人家拒绝了。于是阿匹乌斯便唆使自己手下人诬陷那小姑娘是阿匹乌斯的奴隶所生。奴隶的后代还是奴隶,而且归其父母的主人所有。于是阿匹乌斯便名正言顺地将人家绑架回府了,而且是趁着人家的父亲在前线打仗的时候。
听说了这事的前执政官,立刻飞奔回罗马,找到了自己的女儿,哭道:孩子,能使你自由的路只有这条了。说完将短剑刺入自己的爱女的胸膛。
事件很快传遍罗马,不但留在罗马的平民而且在战场上的平民都一起蜂起,抗议阿匹乌斯的专横。平民全体撤出罗马城,又一次上了圣山。而阿匹乌斯不但毫无反悔之意,反而招集手下,准备用武力镇压平民。大有天安门事件在罗马预演的架式。
元老院知道事情危急非同小可,便将阿匹乌斯逮捕,并宣布要对他进行审判。
自尊心极强的阿匹乌斯无法忍受被审判的屈辱,于开庭前夜自杀。
这个事件导致拥有绝对权力的<十人委员会>的解散,贵族阶层在平民们的要求下同意今后未经平民的许可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新机构。
到这时共和制罗马的平民看上去好象掌握了主导权,争到了一些权力的平民们意气风发,在各地的战场上也是所向披靡。使人觉得罗马的平民也会像雅典市民战胜波斯后宣布一切权力归市民那样宣布罗马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然后接管政权实行面全民主制。那么后来的历史学家便可更不废力气的说罗马的强大是因为她有一个完美的民主制度。非常遗憾,历史从不以意识形态分优劣,罗马也没有实行雅典式的民主制。
原因在于罗马的贵族与平民的特殊关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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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见罗马人的故事第一章1-4 农民王(第二届王弩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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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
艾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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