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第二卷
第三章 一般意志能否有误
--------【原注1】‘每个利益,’Marquis d’Arge nson说道,‘都有不同的原则。两个特殊利益的协调是 由对第三个利益的反抗而形成的。’他还可再加上所有利益 的协同是由对每一个利益的反抗形成的。如果没有不同的利 益,共同利益就可被明白地感受到,因为它毫无阻碍;所有 人都会自发地行事,政治也就不再是一门艺术。【原注2】‘事实上,’马基维利说,‘有些分割是对共和 国有害而有些则是有利的。那些搅起群体分裂和追随者的分 割是有害的,而不含这两者的是有利的。既然共和国的创始 人不能防止不和的产生,他至少应该阻止它发展成为分裂。’ (《佛罗伦萨历史》第七卷)。【译注1】:罗素《近代哲学》卷三把一般意志解释成全部 个体利益的一种交集:“每个人的政治意见都受自私自利心 的支配,但是自私自利心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个人所特 有的,而另一部分是社会的全体成员通有的。如果公民们没 有彼此帮衬的机会,他们个人的利益因为你东我西,便会抵 消,会剩下一个结果,就代表了他们的共同利益;这个结果 即总意志”-总意志就是这里翻译的一般意志。【译注2】Lycurgus(公元前九世纪),古希腊城 邦国家斯巴达宪法草起人。【译注3】Solon(公元前638-559年),古希 腊城邦国家雅典诗人和宪法草起人。他对政治经济进行了广 泛改革废除了依世袭的等级制度,但保持了财产的等级,他 的宪法改革更奠定了雅典的国家基础。就是今天,梭伦这个 名字仍是好的宪法草起人的同义词。【译注4】Numa Pompilius,罗马第二代国 王(在位715-673BC)。他被认为是七个罗马国王 中最智慧最优秀的。他对罗马的贡献包括历法制定,国家宗 教,宗教祭祀,宗教法律等等,成为罗马未来发展的奠基人。【译注5】Servius Tullius,杰出的罗马 第六代国王(在位579-534BC)。他对政治社会进 行了重大变革,他的宪政改革为后来的罗马奠定了法制基础。